请求有关部门公示《关于修订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待回复
周** 2024-09-02 14204
3月22日市人社局已会同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修订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咸人社函〔2024〕62号),在劳动合同示范文本(通用)、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劳务派遣)和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中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内容。目前咸阳市政府、人社局、公积金管理中心、总工会、住建局均未向社会公示,请咸阳市总工会在官方媒体对社会公示,保障咸阳职工的切身利益,竭诚服务职工。
杨凌普瑞邦公司随意克扣员工工资待回复
石** 2020-11-12 3122
我是2020年9月14日应聘到陕西杨凌普瑞邦公司中控岗位上班,当时公司高经理和我谈的是中控岗位工资是基本工资300元+岗位工资700元+计量工资(公司都有计量标准),干几天后我发现每天我都参与生产了但没有计量工资,我问高经理原因说是新来的员工实习期没有计量工资,从9月26号开始计算(公司每月工资结算时间是25日),后来9月份上班时间12天(9月14日-25日)每天按120元计算的工资。我干到10月16号,公司又应聘来一名中控,公司领导让我当班长,开叉车,投大料,我不同意,提出如果调整岗位我就不干了,公司领导说是农高会结束后让我离职,10月30日我离开公司。目前结算工资时公司只发计量工资(计量工资算的也有问题),不发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提出未转正等理由克扣我的工资,上岗之前也没有任何人给我说过有转正这一说法,来公司一个多月也没有签写劳动合同(咨询其他员工也都未签劳动合同)。普瑞邦公司不遵守劳动法,变相克扣员工工资,请帮我讨回我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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