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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与员工签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保,合法吗?已回复

李   2023-07-08   1962

华阴市禧佳福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未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工资也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且未缴纳社保是合法的吗?
记者咨询了陕西职工帮扶公益律师孙雪平,她表示,公司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发放工资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且未为员工缴纳社保都是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外,《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孙律师提示,出现上述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2023-07-11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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