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加班已回复
雪 2022-03-02 2240
我是一名机场工作人员,倒班制(一个业务班24小时,夜间有5.5个小时休息时间,但被管制),一个业务班结束后休息一天半(前提没有帮勤和备勤)。受疫情影响自12月17日-1月22日班制为 上一个业务班休半天。12月22日由于即将封城被单位强制要求紧急单位集合开始低位运行工作。没能到单位上班的同事按社区防疫要求居家,发正常工资。那么问题来了,参加低位运行工作的员工的加班费该不该发?至少5个业务班的加班该不该要求单位发放加班费?
本报记者已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当事人对于疫情期间单位是否应该发放加班费的问题提出法律援助。本报记者采访了陕西职工帮扶范律师,律师表示,劳动者在疫情期间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回复时间:2022-03-03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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